根據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 精神,經學院黨政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面向社會公開選拔優秀人才,充實學院教職工隊伍。
一、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事業單位招聘政策,自覺遵守按崗位招聘的指導思想;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選拔優秀人才。
二、招聘計劃
2012年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計23名,招聘崗位詳見《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 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有工作單位的,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及教書育人的精神;
(三)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及形象條件;
(四)報考教師崗位者,應符合申報高校教師資格的條件;
(五)年齡須符合渝人發〔2006〕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月1日);
(六)自愿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服務5年以上;
(七)具備《一覽表》列出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考核招聘
教師系列崗位,由學院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考核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30日,招聘滿額為止。
招聘由人事處會同需求部門共同組織考核,并報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考核工作按《重慶商務職業學院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執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等綜合素質。根據考核、體檢和政審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按照相關程序報上級部門審批后聘用。
考核招聘的相關信息,請關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網站(www.cqswxy.cn)通知或公告,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試招聘
非教師系列崗位,采取考試方式的招聘,凡符合考試招聘條件的對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該比例的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考試招聘的具體信息:請關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網上(www.cqswxy.cn)通知或公告,恕不再另行通知。
1.網上報名、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需下載并填寫《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發送至指定郵箱進行網上報名。
資格初審:學院對應聘人員提供的《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回復確認。
聯系電話:023-65501213(辦)
聯系人:陶老師
網上報名郵箱:cqswxyzp@126.com
2.資格復審
經資格初審合格者,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2年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報考有工作經驗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社保憑證、勞動合同原件等有效證件);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和經個人簽名、單位加蓋鮮章的證明;考生誠信承諾書;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
資格復審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人事處進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資格。資格復審合格者,取得考試資格。
3.公共科目筆試(綜合基礎知識)
考試招聘的考生須參加綜合基礎知識考試,考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編寫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基礎知識》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時間為120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
4.專業科目測試(面試)
專業科目測試(面試)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筆試成績出現相同,則并列進入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測試者,其缺額按照應聘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1)以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由考核領導小組另行決定。
(2)應聘者需用普通話參加測試。主要考核應聘者掌握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情況、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3)專業科目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
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測試(面試)成績×50%
5.體檢及政審考核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標準、項目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實際需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暫行辦法》的規定,由市商委組織人事處和學院人事處組成政審考核小組,考核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體檢、政審考核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公示
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成績,聘用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并由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商委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 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有關事項
(一)考試、考核、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者,將被取消資格。
(二)應聘者提供的條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重慶市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和學院相關要求,所造成所有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重慶市及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重慶商務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