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作弊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報考者備課、試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試講指定統一的教材或資料,備課時從指定的教材或資料中抽簽決定試講的內容。
面試當天若相關崗位只有1人到場,取消該崗位招聘。若相關崗位有2人(含)以上到場,面試繼續進行,成績有效,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零分。
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準考證》為準。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免筆試的碩士、博士研究生,面試成績等于考試總成績。
4.加分對象及加分標準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以下人員給予筆試原始成績加分:連續任職2年以上(含2年)且考核合格的汝州市“大學生村干部”加10分;具有汝州市戶籍并在汝州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加10分,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再加2分;在汝州市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加2分;汝州市星級文明村(居)的畢業生加1分。同時符合多項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重點對報考者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對在體檢、考核階段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等情況有空缺名額時,按所報崗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擬聘及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報汝州市2016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民辦中小學教師服務崗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后在報名網站(網址www.hnrzrc.iccoo.cn)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督。
(六)紀律要求
被聘用者未按規定時間報到,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者到崗后,將再次進行身份核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將列入黑名單,并在網上曝光,三年內不得參加我市組織的各類人才招聘考試。
被聘用者三年內不得流動,外出學習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網站支持。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和各種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網址:www.hnrzrc.iccoo.cn)上發布的為準。
六、購買服務的相關要求
(一)人員招聘與派遣。本次招聘的承接主體為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擇優聘用。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考試報名、資格審查、人員面試、體檢、考核等工作由承接單位負責實施,考務費按標準收取,不足部分由市財政撥付。聘用人員由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交由用人單位使用,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分配。聘用人員人事檔案統一由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管理。
本次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民辦中小學教師服務崗位人員,分配到投資規模較大、在校生較多的民辦中小學校。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市教體局提出意見,報市宣傳交通文教衛生旅游和創業創新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
(二)合同簽訂、解除與終止。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聘用人員實行備案管理。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期滿或合同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可以向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人員管理與考核。聘用人員接受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聘用人員的崗前培訓及崗位確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聘用人員的人員管理、使用等由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負責。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崗位管理協議》,負責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主要負責聘用人員的人事管理,并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在合同期內,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員辦理工資發放、工資調整、社會化職稱評審、資格考試等手續,按標準辦理社會保險。
對聘用人員的考核采取月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月考核由用人單位負責,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共同組織實施。考核結果納入本人檔案,作為汝州市廣成人才中介服務事務所與聘用人員續簽、解除聘用合同以及兌現工資待遇的重要依據。
(四)待遇與經費撥付。承接主體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員辦理工資發放、工資調整等手續,聘用人員的崗位工資:初中教師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上浮50%執行,小學教師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上浮45%執行,按規定為受聘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崗位工資及單位應繳社會保險費由市財政局按月直接劃撥給承接主體,個人應繳部分從崗位工資中代扣。承接主體的管理費,按每人每年400元的標準由市財政核撥,待業務開展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度提高。聘期為3年,期滿根據崗位實際需要,結合個人工作表現,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聘。
(五)其他相關問題。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需向派遣人員支付經濟補償的費用或因聘用人員負傷、意外死亡、患職業病等按國家規定需由聘用單位承擔的費用,經相關部門認定后,由市財政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汝州市2016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民辦中小學教師服務崗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市教育體育局0375—6035306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75—6028220
附件:汝州市2016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民辦中小學教師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