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托克前旗教育局2011招聘29名教師公告
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和初中教師,具體招考事宜如下:
一、招考人數和范圍
(一)招考人數
計劃招考29人(高中教師17人、初中教師12人)。
(二)招考人員范圍(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相關條件,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報考高中教師,應取得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報考職業中學專業教師的考生可以是非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應取得普通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所報考崗位必須與所學專業對口,每人只能選擇應聘一個崗位,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
(四)報名年齡:年滿18周歲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戶籍要求:不受戶籍限制。
(六)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規定的身體條件。
(七)鄂托克前旗教育體育局2010年9月1日前同意使用的見習教師不受上述第2和第4條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關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在鄂爾多斯市人事人才網、鄂爾多斯教育網、鄂前旗之窗、鄂前旗人力資源網、鄂前旗電視臺上發布公告。公告時間: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25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5日—7月25日
2、報名地點:鄂前旗教體局
聯系人:郝云貴、楊文世
聯系電話:7628120、7622275、15547702881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5寸彩照兩張。見習教師同時提供鄂托克前旗教育體育局證明。并填寫《鄂前旗招聘教師報考登記表》到指定地點報名。
(2)根據財政、物價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招考對象,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
(四)筆試
1、筆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為主。
2、筆試試卷分為蒙漢兩種試卷,報考漢語授課教師崗位的必須用漢語答卷,報考蒙語授課教師崗位的必須用蒙語答卷。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
3、筆試時間:2011年7月28日
4、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5、開考比例:每個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筆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命題、閱卷,筆試以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30%。
6、筆試加分:
(1)凡屬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使用的見習教師,在筆試成績按權重計算之前每年加計0.8分。
(2)鄂前旗戶籍考生在筆試成績按權重計算之前加計3分。
(3)對獲得市級優秀教師、教學能手、優秀班主任、基本功大賽、學科帶頭人的見習教師在筆試成績按權重計算之前加計3分;對獲得旗級優秀教師、教學能手、優秀班主任、基本功大賽、學科帶頭人的見習教師在筆試成績按權重計算之前加計2分。加分就高不就低。
(4)最后累計加分不得超過8分。
7、公布成績。公布期限7天。
(五)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照計劃聘用人數和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時,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工作在招聘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進行面試,紀檢、監察、人事部門監督。以百分制進行評分,當場公布成績。
3、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4、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計算總成績
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當總成績相同時,優先招聘面試成績高者。
(七)確定體檢和擬聘考察人員
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和擬聘考察人員。
1、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文件)執行,體檢由人事部門指定醫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2、確定考察人員
在確定最后總成績和體檢結果的基礎上,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聘考察人員,對確定的考察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旗教體局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出現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被取消資格職位空缺時,從參加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考察合格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鄂爾多斯市人事人才網、鄂爾多斯教育網、鄂前旗之窗、鄂前旗人力資源網、鄂前旗電視臺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旗紀檢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公示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給予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八)試用
對擬聘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間由用人單位發給擬聘人員工資,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九)聘用
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旗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憑聘用文件到聘用單位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員服務期未滿五年不得轉崗。
四、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此次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中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汪哲樂 旗委副書記、政府代旗長
副組長:劉 淵 旗委常委、紀檢委書記
張鵬程 旗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吉日木圖 旗人大副主任
藺海英 旗人民政府副旗長(常務副組長)
昌漢夫 旗政協副主席
成員由紀檢、監察局、教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編辦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教體局,辦公室主任由旗教體局局長閆那音太兼任,負責招聘日常工作。
五、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中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鄂托克前旗中學教師招聘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