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大 竹 縣 委 組 織 部
大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 竹 縣 教 育 局
關于二○一一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為充實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竹縣中小學教師。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達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和相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計劃及崗位
此次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200名,具體單位、崗位、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要求等詳見附表。
二、原則和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考試、考核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范圍和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專業、技能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四、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二)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部分崗位年齡可適當調整(詳見附表)。
(三)報考中小學教師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具備高一級教師資格可申請低一級的教師崗位)。報考職教師資可暫緩提供教師資格證,若被聘用,應在兩年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四)所聘崗位應具備的其他資格條件,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1年7月29日—7月31日,在大竹縣教育局辦公樓三樓會議室(地點:大竹縣竹陽鎮青年路122號,原縣職中校內)報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
2.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到報名點報名。經用人單位初審、招聘主管部門復審后,如實填寫《大竹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履行報名手續。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報考人應提交的相關材料。
4.大竹縣內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大竹縣外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報名時須提供本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章同意的書面證明。
(三)領取準考證
考生于2011年8月12日憑本人身份證或交費發票到大竹縣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準考證?荚嚠斕斐直救藴士甲C和有效身份證到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含新版臨時身份證)。沒有有效身份證的考生,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戶籍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參考,否則不能參考。
六、考試
(一)考試及成績計算
考試科目分公共知識筆試、專業知識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公共知識筆試(100分):公共知識為所有崗位必考科目。參考資料為2009年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發行的《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綜合知識參考資料》,報名點可以提供。
(2)專業知識筆試(100分):
①普通高中(除07—12崗位外)崗位、農村中小學各崗位,以及職業中學崗位中36—40崗位,筆試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符的專業知識。
②普通高中崗位中07—12崗位、職業中學崗位中41—50崗位,不進行專業知識筆試。
2.專業面試(100分)
普通高中、職業中學和農村中小學崗位中高中教師崗位都須參加專業面試,形式為講課。農村中小學崗位中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不進行專業面試。
3.總成績計算
(1)普通高中(除07—12崗位外)各崗位、農村中小學崗位中高中教師各崗位,以及職業中學崗位中36—40崗位:
總成績=公共知識筆試成績×40%+專業知識筆試成績×30% + 政策規定加分+專業面試成績×30%。
(2)普通高中崗位中07—12崗位、職業中學崗位中41—50崗位:
總成績=公共知識筆試成績×50% + 政策規定加分+專業面試成績×50%。
(3)農村中小學崗位中初中和小學教師各崗位:
總成績=公共知識筆試成績×50% + 政策規定加分+專業筆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由中共大竹縣委組織部、大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二)開考比例
各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為3:1,未達到規定的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招聘主管部門通知考生,可在報名結束后兩天內根據自愿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崗位。面試按筆試開考比例,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時間:2011年8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 面試時間: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公告。
(四)考試費用按物價部門核定收取。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面試費每人80元
七、加分
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到村社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符合國家、省相關加分政策規定的,按規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務必于2011年8月5日17:00時前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年限、服務期滿證、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等原件材料交大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4辦公室審查(或在報名時提供相關加分材料)。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者,不予加分,責任自負。
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其所加分值計入筆試折合后的總成績。
八、體檢和考核
根據總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總成績相同者,以公共知識、專業知識筆試、面試成績為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體檢、考核由組織、人社部門規定時間、指定醫院,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為常規體檢,參照執行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出現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其缺額按序依次遞補。
九、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者,公示無異議后,由組織、人社部門審批。報考農村中小學崗位的,在公示結束后,按照總成績為序,由考生本人按崗位依次選擇具體的聘用單位,其余按所報單位崗位聘用。被聘用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執行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標準。同時,實行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試(含面試)任一科成績為零者;
2.違法生育人員及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環節,提供虛假信息、作弊,破壞或違反考試紀律及本《簡章》相關規定者。
十、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有關部門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堅持“照章辦事,陽光操作”,反對一切不正之風,保證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順利進行。
十一、紀律及其他
(一)應聘人員應遵守國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關規定,有違紀違章行為,取消其聘用資格。招聘工作人員有違規違紀行為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考試成績、體檢、考核、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等信息在大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 scdzrsj. com)和大竹教育網(www.scdzedu.net)發布,同時在大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示欄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各招聘環節考生逾期不報到者,責任自負。
本《簡章》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大竹縣委組織部、大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