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階段和特殊學校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核與考試相結合,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8名普通高中教師,5名師培中心教師,3名特殊學校教師,20名職業教育教師。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見 “巫山縣2012年公開招聘普通高中、師資培訓中心、特殊學校、職教中心教師崗位一覽表”( 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普通高中、師培中心教師招聘范圍及條件:凡符合招聘條件,年齡在30周歲(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內的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 上學歷畢業生 (巫山中學、師培中心教師要求入學時為二本及以上;教心學、法學可放寬為非師范類專業;大昌中學、官渡中學可放寬為三本;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 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往屆畢業生必須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均可報名應聘普通高中、師資培訓中心教師。
2.特殊學校聾啞專業教師招聘范圍及條件:凡符合招聘條件,年齡在30周歲(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內的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國家認可的培訓機構頒發的手語技能及手語翻譯培訓合格證(聾啞專業畢業的不要求合格證),均可報名應聘特殊學校聾啞教師。
3.職教中心教師招聘范圍及條件:凡符合招聘條件,年齡在30周歲(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相關及相近專業畢業生 (幼兒教育、建筑、機械數控、汽車維修、服裝工藝專業等學科可放寬為全日制專科學歷相關及相近專業;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77年8月31日 以后出生的)均可報名應聘職教中心教師。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招聘后一年內必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巫山縣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含特設崗位教師)不能報考。
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詳見附件1);
5.身體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招聘方式:報考人員按崗位進行報名,按崗位類別競爭,分學校進行聘用。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5月27日-5月28日(工作時間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巫山縣教委人事科(巫山縣巫峽鎮廣東中路405號723室)。
2.聯系人及電話:袁科長:57685723,齊科長:57685507。
3.報名手續: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暫不要求的除外)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記照片2張;應屆生提供由學校簽章的《巫山縣2012年公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持相關有效證件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
5.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于5月29日下午 2:30—5:30到巫山縣教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1.進入筆試人員比例:擬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筆試人員比例必須達到1:1.5。若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緊缺崗位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免費師范生直接擬錄,且可優先選擇學校。
2.筆試及科目。
(1)公共科目:滿分100分(《綜合基礎知識》60分,教育學20分,心理學20分)。
(2)專業科目:滿分100分(專業科目內容見《一覽表》)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2年5月30日上午(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 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 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比例為1:1.5。參加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如達不到1:1.5的比例,則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
4.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并結合本行業及崗位實際需求執行。招聘單位和受檢 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 為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則按本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資格進行復審,同時對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業績(或畢業生的在校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仍以本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其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擬聘用崗位、總成績。
(六)聘用審批
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由考生依次自愿選擇學校,如考生放棄選擇,崗位出現空缺,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聘用人選。總成績出現并列,師范類畢業生優先;再并列,學歷層次高的優先;再并列,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優先;再并列,年齡大的優先。學歷為二本的應聘者,如未能被巫山中學和師培中 心聘用,可以與三本參考的應聘者按照總成績重新排序,進行崗位選擇。
經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規定進行審批。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 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落實相關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試用期滿未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經考試合格擬聘用者,在2012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人員在應聘本崗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擬聘用到巫山中學的教師,原則上要下派到大昌中學、官渡中學鍛煉1—2年,具體下派人員由巫山中學安排。
五、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必須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整個考聘工作在縣紀委、縣監察局的監督下進行,堅決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 作順利進行。
附件:
1. 巫山縣公開招聘普通高中、師培中心、職教中心、特殊學校教師崗位一覽表
2.巫山縣2012年公招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本簡章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山縣教委負責解釋。
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巫山縣教育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