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東省高青縣教育、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我縣教育、衛生系統人才實際需要,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1年高青縣教育、衛生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7名,其中教育系統104名,衛生系統4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及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熱愛教育(或衛生)事業,心理健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報考教育類招聘崗位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按照認定的“任教學科”報考教育類招聘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和其他要求;
7、應聘人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09、2010年畢業的擇業期內未就業和2011年應屆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具有高青縣常住戶口或高青縣生源。
(2)2009、2010年畢業的擇業期內未就業和2011年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3)由我省和我市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工作”等項目的高校畢業生。正在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聘須經選派部門同意。
已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定向和委培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經原接收單位同意后方可應聘。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市場(縣城文化路31號)
3、報名要求:
(1)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報考教育類招聘崗位的須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以上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四張。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已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定向和委培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同意報考介紹信。
(2)考生報名時應填寫《2011年高青縣教育、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由“高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下載。
(3)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報名時需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或者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
(4)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以及由我市招募和選派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2009年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符合有關加分政策規定的,筆試成績加10分,由我省統一組織選派的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符合有關加分政策規定的,筆試成績加6分。上述人員在報名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還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區(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縣招聘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4、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專業)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的招聘計劃作相應調整。
5、考生于7月29日上午8:30—11:30,憑繳費發票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教育類招聘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
衛生類招聘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理論知識》。
7月30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7月30日下午2:30-4:30《教育學、心理學》或《醫學基礎理論知識》。
筆試結束后,按《公共基礎知識》占40%、《教育學、心理學》或《醫學基礎理論知識》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按照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根據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進入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計劃在10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對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報考研究生招聘崗位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免筆試,報名人數不受比例限制。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計劃錄取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教育類招聘崗位面試采取講課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講課能力,包括組織教學、把握教材、駕馭課堂、板書設計、語言表達等基本的教學素養和能力。衛生類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崗位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方法。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報名地點張榜公布,考生也可登陸“高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查詢。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計劃,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如果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果筆試成績也相同,再通過增加面試來確定。考核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主要學習或工作情況、遵守法律法規及是否應回避等全面情況。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若出現成績相同則按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的辦法遞補。
六、錄取及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合并招聘的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和崗位情況由高分到低分選擇單位。經公示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備案手續后,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享受所在單位的各項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監督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進入考核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考核體檢結果及時在“高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高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7天的公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招聘工作中發生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整個考試過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咨詢電話:69671306967137
監督電話:6967029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1年高青縣教育、衛生系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附件2:報名表
附件3:承諾書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