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招聘名額144名(教育94名,衛生5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含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人員均可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 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和在服務期間未解除協議的選派到鄉鎮基層工作的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服從安排,具有相應崗位的業務能力;
3.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及其它條件(詳見《一覽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的于2012年6月5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報考衛生事業單位的于2012年6月6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1)報考教育事業單位人員報名地點:重慶師范大學(沙坪壩校區);聯系人及電話:錢小川(78448691 13896486000)。(2)報考衛生事業單位人員報名地點:重慶醫科大學校本部二食堂頂樓重醫大學生就業處;聯系人及電話:劉學勇 (78449546 13594905292),肖雅丹(15178827365)。
3. 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報名。
(2)報考教育事業單位:報名者按崗位所列條件持本人畢業證(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持學校證明,并注明所學專業)、身份證或戶口簿、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并自行下載并填寫好《彭水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1)。縣外在職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如需委托他人報名,上述所需資料不變,同時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名額(經市人力社保局確認的緊缺崗位除外)。
(3)報考衛生事業單位: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有執業資格(職稱)要求的還需提供執業資格(職稱)證書,應屆畢業生須出示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加成績單,準備好一式三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中專應屆畢業生只須提供學校證明,證明上寫明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在職人員報考需 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考生報名時提供以上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資格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填寫《人事考試報名登記 表》。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名額(經市人力社保局確認的緊缺崗位除外)。
(4)領取準考證:報考教育事業人員憑身份證原件于2012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報名地點確認報考崗位后領取《準考證》;報考衛生事業單位憑身份證原件于2012年6月8日下午14:30—17:30在報名地點確認報考崗位后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分值滿分100分;報考衛生事業單位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綜合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醫學法律法規),分值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
(三)專業知識測試(面試)
1.專業知識測試(面試)人選確定。專業知識測試(面試)人選按1:2的比例。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若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專業 知識測試(面試)。除經核準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外,專業知識測試(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經核準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以及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專業知識才測試(面試)人員的最低分,方可進入專業知識測試(面試)。
經確認自動放棄專業知識測試(面試)者,取消專業知識測試(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方式及分值。專業知識測試(面試)工作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教育事業單位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衛生事業單位采取實際操作和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復審 及體檢。考官對考生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 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計算及體檢人選確定
1.總成績計算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50%
2.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實際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專業知識測試(面試),以加試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 (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結合本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額不予遞補。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予遞補。
(七)公示
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報考教師崗位還需取得相應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
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首聘期為五年,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 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招聘單位和縣監察局共同組織,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 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彭水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2. 彭水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