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對象、薪酬待遇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含在職在崗人員及國(境)外留學畢業生)。
(二)薪酬待遇
區內公辦小學均為區財政補助一類事業單位,被聘用者服從調配,統籌安排到區內各公辦小學,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招聘的教師如果符合《珠海市金灣區引進教育高端人才實施意見》中的規定,還可享受對應的優惠待遇,詳見《珠海市金灣區引進教育高端人才實施意見》(附件1)。
(三)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③具備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④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專業條件:應聘人員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專業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附件2)]、學歷學位、普通話水平等條件。詳見《珠海市金灣區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3)。
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2016年冬季(B類)公辦小學教師招聘公告(14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