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溫州瑞安市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22名)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屆師范類畢業生,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本科階段須是師范類);
2.獲得“院級、校級、省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的本科畢業生;
3.部屬師范院校國家免費師范畢業生;
4.在省高等學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本科畢業生;
5.體育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緊缺專業)的本科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瑞安市戶籍,戶籍關系已遷入高校的須有戶口遷出證明;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具有較強的拼搏奉獻精神;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對口專業;
5.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及學歷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