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的擬聘人員于2017年7月3日、第二批次的擬聘人員于2017年7月4日的上午08:30—09:30,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到區教委報到進行資格復審。2017年8月10日前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教委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現、業務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統一組織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畢業證、學位證等資格條件相關內容進行復查。
若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涪陵教育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畢業院校、擬聘用單位及招聘學科、總成績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區教委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后,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招聘單位工作滿5年方能流動;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六、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涪陵區事業單位公招考試,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涪陵區人力社保局、涪陵區教委負責解釋。
附件:1.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xls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6年下半年修訂)
3.涪陵區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誠信報考承諾書
聯系人:蔣老師023-72880381、陳老師023-72860395
附件1-3
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涪陵區教育委員會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