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區2016年公開選聘高中教師的公告
為緩解清苑中學、清苑一中、職教中心教師缺編情況,優化教師年齡結構,提高教師整體業務水平,提高我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經區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高中教師。
一、選聘方式和原則
1、本次公開選聘的方式為試講加提問;
2、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3、堅持德才兼備及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名額
本次公開選聘共計38名。其中清苑中學11名、清苑一中12名、職教中心15名。
三、選聘范圍及條件
選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見《2016年清苑區選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保定市戶籍或生源地;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具備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的,不得應聘。本區在編人員不得應聘。
四、選聘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清苑區教育局
2、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者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應屆生需提供學生證或就業協議書,往屆畢業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張。填寫《清苑區2016年選聘高中教師資格審查表》。
4、資格審查:由區招聘辦公室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每人限報一個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