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內容:除研究生崗位外,考試內容均為報考學科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筆試科目為一門,卷面滿分為100分。試卷分別設中學、小學、學前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各學科試卷。
筆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筆試分值:筆試成績按50%分值,其中,音體美、幼教(幼教D類為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提供的綜合素質成績)和職教崗位按40%分值,計入招聘總成績。
3.筆試時間:2017年1月2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與技能測試
1.入圍比例
根據各學科崗位筆試成績按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與技能測試人員,核定指標與入圍面試與技能測試人數的最高比例:招聘1人為1:6,招聘2~3人為1:4,招聘4~9人為1:3,招聘10人及以上為1∶2。
2.普通學科
報考普通學科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按50%分值計入招聘總成績。
面試主要內容:采用學科教學或結構化面試等形式,主要測評舉止儀表、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知識水平、教學方法和應用能力等方面。
3.音體美和職教
報考音體美學科和職教崗位的考生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面試與普通學科同時進行,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按60%分值計入招聘總成績。主要內容及各項分值如下:
音樂:自選清唱、規定視唱、自選器樂和舞蹈四項技能測試各為12%,面試為12%。
體育:隊列隊形、田徑、球類和體操四項技能測試各為12%,面試為12%。
美術:色彩和自選特長兩項技能測試各為24%,面試為12%。
職教:實踐操作技能測試為48%,面試為12%。
4.幼教
報考幼教崗位的考生參加技能測試(不再參加面試),技能測試成績按60%分值計入招聘總成績。主要內容及分值如下:
說、唱、彈、跳和畫五項基本功技能測試各占12%。
5.合格線
研究生崗位、中小學普通學科的面試和音體美、職教和幼教(D類除外)的技能測試設合格線(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輪程序。
(五)資格再審
2017年4月份,擬入圍體檢的考生中,應屆生須出具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研究生崗位、職教、特教、幼教C類除外),區外事業編制教師須出具現就業單位聘用合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樣表見附件2)或解聘證明。未能提供相應材料者,取消資格。
(六)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相關規定和各學科崗位招聘總成績確定體檢人員,核定指標與體檢人數最高比例:招聘1人為1∶2;招聘2人為1∶1.5;招聘3至4人為1∶1.2;招聘5人及以上為1∶1.1。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及其他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七)考察與公示
1.考察:在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核定指標與考察人數1:1的比例,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規定組織考察,同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考察超過規定時間不能作出結論或考生對考察結論有異議并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不再遞補。
2.公示: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將在蕭山教育信息網、蕭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八)現場定崗與錄用
1.現場定崗:在公示結束后,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人員,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公布的核定指標崗位中,由本人現場選擇崗位簽名確定。具體崗位在面試前網上公布。
2.錄用報到:2017年8月初對參加現場定崗的人員辦理錄用報到手續,錄用人員為事業編制,試用期為一年,服務期為三年。
擬錄用人員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屆生未能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研究生崗位為學歷和學位證書),取消錄用資格。
凡教師資格證未作要求的被錄用人員,必須在錄用試用期一年內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試用期一年后予以轉崗或解聘,且試用期延緩至第二年。
四、其他事項:
1.《準考證》、《筆試成績單》等由考生在蕭山教育信息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可在筆試前三天內打印,整個招聘過程均須使用,務必要保存好;《筆試成績單》在筆試后一周內可以打印。相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蕭山教育信息網,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責任自負。
2.在招聘程序中,當招考總成績出現并列分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當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分時,對并列者進行面試加試(其中,音體美學科、幼教和職教崗位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技能測試成績還出現并列分時,再對并列者進行面試加試);研究生崗位面試成績并列時進行加試。
成績統計過程中如有小數,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3.在招聘程序中,如發現有資格不符、提供材料不實和考試作弊等情況,將隨時取消考生資格。有因孕產須延緩體檢相關項目的,按相關規定程序執行。
4.在招聘公示及以前的各程序中,出現放棄、淘汰和取消資格等情況時,缺額人員在報考同一學科崗位的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輪遞補。在公示結束后的各程序中均不再遞補。
5.學歷專業分類請參考《高等院校各類專業目錄》(附件4)。
其它未盡事宜由蕭山區教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71)82627195、82622107、82655887、83686230。
附件:
杭州市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蕭山區教育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