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昆明市教育局決定公開選調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工作人員1名,現將選調工作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單位、崗位及人數
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名。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對象及條件
在全國范圍內選調具備崗位任職條件的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教師,報考者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及組織協調能力。
3.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
4.符合擬選調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 選調人數 學歷 選調條件
舞蹈教師 1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舞蹈、音樂專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所報考崗位對口教學經驗。
在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或曾受過刑事、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與刑事、紀律有關審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教育信息港和昆明教育人才網等發布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二)公開報名
報考人員可通過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25日-2012年7月2日(節假日不休)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人民中路66號)
東樓六樓人事室
3.報名咨詢電話:鐘老師0871-3647091
李老師0871-3616414
4.報名時需出示、出具的相關材料:本公告3個附件材料(《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誠信承諾書》一份、《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單位證明表》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4張(照片背面須寫清姓名);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證明自己業績的材料。
(三)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由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并公布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經審查獲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經資格審查,每個選調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 : 2的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相應崗位的選調計劃。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經審查報名資格合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采用單人單座閉卷方式,筆試總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2年7月4日至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昆明市人民中路66號)東樓六樓人事室領取準考證。
筆試主要內容: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發展規劃綱要等相關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選調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末位分數相等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面試。
面試內容:面試采取演講說課、專業技能展示進行考核,演講說課分值占40%,專業技能展示分值占60%。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名單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教育信息港、昆明教育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攜帶準考證到選調單位登記查分。
進入面試人選自愿放棄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筆試成績×40%+ 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與面試總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教育信息港和昆明教育人才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五)體檢
按照選調計劃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崗位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察對象,空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擬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由選調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教育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無異議,符合調動條件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選調紀律
(一)考生紀律要求
1.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名、領取準考證并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2.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
3.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二)選調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1.選調工作邀請市人大、市政協、市紀委第十二紀工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或代表參與監督指導。
2.選調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群眾的舉報和申訴控告。
3.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有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當回避。
4.從事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依法辦事。
5.對出現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處分。
咨詢電話:
昆明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0871-3135506 0871-3616414
監督電話:
市紀委第十二紀工委:0871-3175416
昆明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審計處:0871-3102385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319232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負責解釋。
昆明市第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