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 學
一、考試目的
考查了解報考人員對報考崗位教育教學所需要的知識、能力和綜合素養。
二、命題原則
以《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和《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為依據,以現行初中、高中教材為基本內容,著重考查數學基礎知識、數學思想方法及數學基本能力。
三、考試范圍
考試范圍和內容包括:高中數學必修①~⑤、選修1-1,1-2,的主要知識點;初中數學七~九年級的內容。
高中數學內容如下,數學1:集合、函數概念與基本初等函數(指數函數、對數函數、冪函數)。
數學2:立體幾何初步、平面幾何初步。
數學3:算法初步、統計、概率。
數學4:基本初等函數(三角函數)、平面上的向量、三角恒等變換。
數學5:解三角形、數列、不等式;選修1-1:常用邏輯用語、圓錐曲線與方程。
選修1-2:統計案例、推理與證明、數系的擴充與復數的引入。
初中數學內容涵蓋數與代數,空間與圖形,統計與概率部分。
初中、高中知識所占比例為6∶4。
四、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試卷的問卷與答卷分離,答案須寫在答卷上,寫在問卷上無效。
2.考試時間及分值:報考小學、初中教師崗位的考生,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試卷滿分為150分(其中綜合部分50分,學科專業知識100分);報考普通高中教師崗位的考生,考試時間為180分鐘,試卷滿分為170分(其中綜合部分50分,學科專業知識120分)。
3.試卷結構:選擇題、填空題和解答題(包括計算題、證明題、應用題等,解答題應寫出文字說明、演算步驟或推理過程)。
4.試題難易度:容易題、稍難題和較難題所占比例8∶1∶1,其中初中試題難度相當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試題難度略高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