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考生按所公布的學科崗位報名,每生限報一個崗位。
4、考試
本次提前招聘高中教師考試采取報名篩選、試講、綜合面試的辦法依次進行,最后按考生綜合成績=試講×70%+綜合面試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各學科擬聘用人員。
具體程序為:
(一)由本次招聘考核小組依據學生提供的材料,從學習成績、實習成績、社會實踐成績、專業特長、獲獎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篩選評分(不計入綜合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1:5比例確認各學科崗位進入后續考試環節的考生,若某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比例的,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人員全部進入后續考試環節。屬于免費師范生的,不參加篩選環節,不占各學科崗位進入后續考試環節的比列,可直接與各學科崗位確認的考生一同進入后續考試環節。
(二)組織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各學科崗位的考生進行試講,分值為100分,考生試講分數低于80分的不再參加綜合面試招考環節。
(三)組織通過試講的各學科崗位的考生進行綜合面試,分值為100分。
試講指定教材范圍為華寧一中現使用的高一年級教材。
考試地點:華寧縣一中。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1)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設置綜合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綜合成績低于80分的,不予確定為擬聘人員】。(2)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并列時,試講成績高者優先,若仍并列,加試試講。(3)若某學科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均低于80分,所缺學科崗位人數由用人單位提出,在招聘總人數不變的情況下,可調劑到其他學科崗位使用。
5.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各學科崗位綜合成績(不低于80分)排名依次遞補,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6.公示:擬聘用人員在玉溪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7.簽訂就業協議。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簽訂就業協議,辦理相關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交一定數額保證金,若擬聘用人員逾期不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提出解約,則取消其擬聘用資格,不予退還保證金。所缺學科崗位人員不再遞補。
8.考核、聘用:擬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并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就業登記證、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審驗,擬聘用學校依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未能提供相應證書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雙方所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自行解除。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及工資福利。
四、提前招聘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若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有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出,招考機關可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應注意了解招聘單位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五、聯系方式:華寧一中辦公室 許老師 13987725513
何老師 13988459033
郵箱:hnyzbgs@126.com
華寧縣第一中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