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2012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及《關于印發〈江西省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辦法〉的通知》(贛教師字〔2010〕1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中小學教師統一招聘考試(以下簡稱統招考試)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招聘考試(以下簡稱特崗考試)筆試相關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統招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共同組織,特崗考試(5個單設“特崗考場”考區)由省教育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其中2012年統招考試計劃招聘6681人,特崗考試計劃招聘3471人。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考試工作,加強領導、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節工作。
二、工作分工
(一)省級部門職責
1、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1)負責統招考試網上報名和報考信息處理;
(2)負責統招考試考場信息編排;
(3)提供統招考試網上準考證下載服務;
(4)分發和接收統招考試及特崗考試試卷;
(5)指導各設區市考區統招考試考務工作。
以上工作職責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
2、省教育廳
(1)負責特崗考試網上報名和報考信息處理;
(2)負責特崗考試考場信息編排;
(3)提供特崗考試網上準考證下載服務;
(4)指導各設區市特崗考試考務工作。
以上工作職責由省教育廳師資處具體負責。
(二)市級部門職責
1、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接收考區統招考試數據,并抄告市教育局;
(2)向省人事考試中心上報考區統招考試考點設置;
(3)接(送)統招考試筆試試卷,并負責保管(涉及特崗考試的由市教育局派人共同保管);
(4)打印考區統招考試考場座次表;
(5)組織考區統招考試考務工作,協同組織特崗考試考務工作。
以上工作職責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
2、設區市教育局
(1)協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落實考點考場,協助組織實施考區統招考試考務工作;
(2)接收特崗考試數據(涉及特崗考試的5個考區);
(3)向省教育廳上報特崗考試考點(涉及特崗考試的5個考區);
(4)下載打印特崗考試考場座次表(涉及特崗考試的5個考區);
(5)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派員接(送)特崗考試試卷,并派人共同保管(涉及特崗考試的5個考區);
(6)組織實施特崗考試考務工作(涉及特崗考試的5個考區)。
以上工作職責由市教育局有關職能科室具體負責。
三、考區、考點設置
全省中小學教師統一招聘考試筆試共設11個考區,考點在設區市城區安排,應選擇高考或人事考試定點學校,考點、考場按人事考試標準設置;特崗考試在九江、贛州、上饒、吉安、撫州5個設區市單設考場。具體工作按照《江西省2012年中小學教師統一招聘考試筆試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執行。
四、考試時間、科目和要求
7月7日 9:00—11:00 《教育綜合知識》
14:00—16:00 《學科專業知識》
《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科目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客觀題用2B鉛筆在專用答題卡規定區域填涂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規定區域作答。兩個科目考試時限均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依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12)》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擦、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不得攜帶
計算器。《教育綜合知識》不配發草稿紙,《學科專業知識》所需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