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1、報考者和用人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和審核操作,否則,報名系統將按時自動關閉。
2、報考者在參考期間(筆試和面試時除外)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聯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系不上的,后果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筆試由高新區招考主管機關統一組織,面試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招考主管機關和高新區紀委(監察局)指導和監督。
(一)報考比例
根據《自貢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自委辦〔2007〕46號)文件要求,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劃定筆面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達到最低合格線的擇優聘用,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該科目成績占總成績的60%。該科目大綱以《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為準,該大綱已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發布。
2、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7月2日至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工作時間持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服務期滿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高新區人力資源局進行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責任自負。加分結果將于2012年7月6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布。
3、筆試時間:2012年7月15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于2012年7月20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查詢個人成績,該成績同時在高新區管委會政務公開欄上公布。
6、筆試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2年7月23日當天17點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到高新區人力資源局登記,2012年7月25日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公布查分結果,考生可于2012年7月25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查詢個人成績排名。
(三)面試
1、面試方案:面試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須在筆試之前將面試方案報高新區主考機關審查,區招考主管機關按照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自貢市人事局《關于市屬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面試實施意見》(自人發〔2005〕2號)的規定和要求,將審查同意的面試方案以及按公告規定確定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一并于2012年7月25日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和高新區管委會政務公開欄公布。
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最后一位若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招考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2012年7月30日至7月31日內(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證書原件和相關資料到招考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對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于2012年8月2日前(2日截止18:00時)進行資格審查,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缺少相關證件以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2012年8月8日—12日,各招考單位的具體面試時間見屆時公布的面試方案。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4、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60% +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補充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體檢人員名單由高新區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高新區管委會政務公開欄公布。體檢由高新區招考主管機關商主管部門統籌安排,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管部門(用人單位)指定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報招考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八、公示
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擬補充人員后,報高新區招考主管機關統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高新區管委會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補充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補充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高新區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高新區招考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九、審批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高新區事業單位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權限報高新區管委會審批,對審批同意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在高新區學校服務期限原則上不低于3年。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報招考主管機關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其中,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招考崗位要求規定的資格證,超過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和資格證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補充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招考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高新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高新區事業單位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高新區監察審計局0813—8111407)。
十一、本公告由高新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和主管部門。
咨詢電話:
自貢高新區人力資源局 0813-8115961
自貢市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