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登記表》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張;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人員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含成績表)、復印件1份和就業協議書原件。
4.能證明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考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組現場收取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有效、準確無誤,以便及時通知面試時間安排及相關考務信息;因聯系方式影響招聘考試或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1.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定,將在福建永春政府網(www.fjyc.gov.cn)、永春教育信息網(http://www.fjycedu.com)公布。
2.面試辦法:
根據各崗位類別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內容:對教育教學基本功進行面試考核。
五、聘用辦法
1.根據各招聘崗位擬招聘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擬簽約對象,由報考人員本人與永春縣教育局當場簽訂就業協議。報考人員未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在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總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則進行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各招聘崗位擬簽約對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各考點專場招聘結束后,若出現部分崗位無法完成招聘計劃的,將根據報考人員意愿,從符合該崗位條件的落選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調劑。
六、體檢、考察與聘用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現行體檢標準執行,具體事項將在永春教育信息網上另行發布通告。缺席體檢及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一周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并對其他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根據招聘、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福建永春政府網(www.fjyc.gov.cn)、永春教育信息網(http://www.fjycedu.com)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且相關證件齊全、個人檔案按時送達的,由用人單位到永春縣委編辦、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用編、聘用手續。
4.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其它事項
1.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福建永春政府網(www.fjyc.gov.cn)、永春教育信息網(http://www.fjycedu.com)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本次招聘工作由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永春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同時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3.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在2017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4.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永春縣教育局責解釋。
聯系電話:0595-23880266、23882129
監督電話:0595-23898249
附件:
1.2017年永春縣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信息表
2.2017年永春縣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
3.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節選
永春縣人社局
永春縣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永春縣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