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編碼為2017040101、2017040102、2017040104、2017040106、2017040108、2017040109、2017040211、2017040212、2017040213、2017040313、2017040314、2017040416、2017040509、2017040510、2017040610、2017040704、2017040705、2017040706、2017040709的崗位,若此次未達到開考比例按川人社發〔2011〕36號文件執行。其余崗位報名繳費成功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為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所繳費用,于2017年4月5日至7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六、考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各崗位考試方式及成績折合辦法見《崗位表》。公共科目筆試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由南江縣教科體局會同縣人社局共同組織。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上午,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滿分為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將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考信息表》在成績公告三日內到南江縣人社局事管股申請查分。
(二)專業科目筆試
1.專業科目面試。報考編碼為2017040211、2017040212、2017040213、2017040313、2017040314、2017040315、2017040415、2017040416、2017040510、2017040610、2017040710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后,只進行專業科目面試,具體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面試時間和地點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請報考上述崗位考生及時關注。
(1)進入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根據各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與最后一名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公共科目筆試人數未達到2:1的該崗位參考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但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全部考生公共科目筆試平均成績。
(2)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須考生憑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考信息表》參加,并向招聘單位交驗與應聘條件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職者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往屆生需提供學歷電子備案表;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招就處加蓋鮮章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合格后辦理面試準考手續。逾期未參加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一次。
(4)專業科目面試采取講課、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專業科目面試的時間、地點在資格審查時通知。專業科目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并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2.專業科目筆試。除上述專業科目面試的崗位外,其余崗位采取專業科目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相應的學科知識,幼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擴展到語文、數學、科學課知識。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在2017年4月16日下午,考場考室與公共科目筆試考場考室相同。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將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信息表》和《準考證》在成績公告三日內到南江縣人社局事管股申請查分。
七、體檢
依據各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招聘崗位若總成績相同,按公共科目成績排序,若公共科目成績仍相同時,再加面試或協商抽簽(下面環節遞補時出現此情形照此執行)。專業科目筆試的崗位體檢人員在體檢前須參加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再參加體檢,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資格。
體檢由縣人社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體檢棄權及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暫不遞補。
八、政審考察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棄權。對政審棄權、政審后自動放棄以及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暫不遞補。
九、公示
經考試、體檢、政審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將政審人員名冊和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通過檔案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在南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信息專欄中公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及缺額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通知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暫不辦理聘用手續。拉通排名的崗位擬聘人員先選崗再辦理聘用手續。
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不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批準文件發出后,不報到或報到后不上班超過15個工作日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解聘。
因第一輪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環節出現的缺額,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參加遞補的人員中組織最后一輪遞補。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所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二、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南江縣人社局在南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信息專欄中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登錄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選崗、聘用、遞補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網上報名打印的《報考信息表》、《準考證》,考試后招聘后續各環節都須出示此證,直至保管到遞補聘用環節結束,表證丟失,導致后續程序無法認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三、有關咨詢、監督電話(區號:0827)
(一)報名點咨詢電話
縣教科體局人事股:8225533 縣人社局事管股:8227499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8225189 縣人社局紀委:8227362
十四、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南江縣人社局、縣教科體局。
南江縣教科體局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