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欄港經濟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珠海市有關規定,珠海高欄港經濟區在華南師范大學設立考點,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7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高欄港經濟區是依托華南沿海主樞紐港高欄港而設立的經濟功能區,總面積380平方公里,總人口約15.5萬人。2012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高欄港經濟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名為"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為珠江口西岸首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是西江及南中國海走向世界的門戶,是廣東海洋經濟最具活力和潛力的地區之一,更是珠海經濟發展的引擎和龍頭。轄區現有公辦中小學校10所,其中初中4所、小學6所,均為財政補助一類事業單位。考生可登錄珠海高欄港經濟區門戶網(http://www.zhdz.gov.cn/)、高欄港教育信息網站(http://www.glgjy.net/)進一步了解。
二、招聘對象
1.取得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2015、2016年暫緩就業畢業生);
2.2015年和2016年取得國(境)外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薪酬待遇
應聘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學科相符,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珠海高欄港經濟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專業方向要求參照《應聘崗位與專業對應表》(附件2)執行。
不接受下列人員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服從教育主管部門和聘用單位統一調配,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確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反饋:通過者,攜帶報名材料,到考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未通過者,不用參加現場資格確認。
2.報名時間及地點:
網上報名:登錄“高欄港教育信息網”的《高欄港經濟區教師應聘網上登記系統》或登錄網址:http://59.38.32.189:8087/報名,要求考生秉著誠信報考的態度,如實詳細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及時修改查詢密碼,自行打印1份經初審通過的報名表。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9日下午17:00時,屆時報名系統將關閉,無法打印報名表。現場不接受報名。
3.現場資格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⑴《珠海高欄港經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貼在報名表上)(報名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
⑵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⑷學業成績單(蓋有學校或學院公章);
⑸已蓋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和本人未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就業協議書》;
⑹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⑺教師資格證;
⑻暫緩就業協議書或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暫緩就業證明或可改派證明;
⑼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⑽我國駐國(境)外使領館(聯絡機構)開具的留學證明;
⑾獲獎證書。
以上報名材料中提交《報名表》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復印件(不予退回),并查驗原件。所有材料請按下列順序裝訂提交:應屆畢業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⑾項。暫緩就業畢業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⑾項。國(境)外的畢業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⑹⑺⑼⑽⑾項。
(二)現場資格確認
1.網上報名后,考生需攜帶打印網上報名初審通過的《珠海高欄港經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及報名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
2.現場資格確認時間:2017年4月11日(8:30-12:00時,14:30-17:00時)。
3.現場資格確認地點:廣州市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桃李園就業指導中心。
對現場資格確認合格考生組織面談。報考音樂崗位的應聘者在現場資格確認后,進行專業技能考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自備樂器、伴奏音樂等用品。
現場資格確認結束后,將根據應聘者的面談表現及學業成績、專業技能、綜合表現等情況,擇優確定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當崗位符合條件報考人數超過招聘人數20倍時,按20: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通知》等事項,于現場資格確認后2天內,在高欄港教育信息網公布(未獲筆試資格人員名單不予公布)。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