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生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載打印并填寫《大同市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審查時上交。
②必須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證明)、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
③其他相關材料:本人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與教師崗位相關的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等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主頁和本人信息頁原件及復印件,相關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考務費200元。
4.現場資格審查須由報考者本人到場并留存指紋,招考各個環節及錄取上崗后,均通過指紋進行身份驗證。
5.資格審查和驗證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個環節,如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或冒名頂替者,取消錄取資格。請考生堅持誠信報考,真實、準確填報各類信息。
五、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能力測試、體檢、考核考察、確定崗位、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2.考試和能力測試的方法及具體安排,由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擬聘崗位要求和考生報名情況研究確定,并在試前公告。
3.體檢、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為選拔優秀人才,本次招聘試行“按學科類別設置招聘計劃,高分考生優先選擇崗位”的辦法,即:經考試、考核、體檢入闈擬聘用人選的考生,按各學科考試成績排序,高分者優先選擇具體應聘崗位。具體方案由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并在屆時公布。
5.對考試、體檢、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確具體應聘崗位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對象,在大同市人事局網站、大同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查清,以決定是否聘用。
6.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按規定時間到崗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聘用單位可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并報原鑒證機關備案。
六、有關事項
1.本次招聘,在大同市2012年公開招聘市直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組成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招聘工作要嚴格執行法規,嚴明工作職責,嚴肅工作程序,嚴守工作紀律,堅決制止和糾正招聘中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秉承“陽光招聘、誠信考試”的招考宗旨,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條件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4.本公告在大同市人事局網站(www.dtrsrc.gov.cn)、大同教育信息網(www.dtedu.org)、大同日報、大同晚報同時發布,由大同市2012年公開招聘市直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大同市人事局考錄科0352-5189161
大同市教育局人事科0352-2087290
監督電話: 大同市紀委監察局監察綜合室0352-6033727
大同市2012年公開招聘市直中小學
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