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試采取公共基礎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
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等)按準考證指定的考試時間和考場地點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試內容
1、公共科目考試:筆試時間為2012年8月5日,具體時間和詳細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公共科目考試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以《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和復習大綱》為準,可參考《教育基礎知識指南》(2011年9月成都時代出版社出版)。
2、專業科目筆試:筆試時間為2012年8月5日,具體時間和詳細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涉及的學科知識。卷面滿分100分。
(三)政策加分
有下列情形的,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編辦、四川省教育廳等9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團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
2.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8月7日17∶00前將服務所在縣級及以上團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巴州區教育局人事科。
按政策加分后的筆試考試總成績在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zqrsj.gov.cn)、巴州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scbzedu.gov.cn)公布。考生如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后2日內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巴州區教育局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在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巴州區教育局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示期滿后,對擬考崗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依次等額確定的擬聘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資格復審。
列入資格復審的報考對象,應準時按公告要求攜帶《報考信息表》2份(均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于2012年8月13日至8月14日18:00時前,在巴州區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在編在職人員應同時提供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資格等而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為遞參加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對象將在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公告。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遞補資格復審者,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體檢
(一)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及資格復審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定的條件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執行。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將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事宜,將以公告形式告知。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行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及資格復審結果,等額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區教師公招領導小組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該崗位報考者的筆試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體檢、考核。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巴中市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巴中市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
九、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相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聘用管理。并填寫《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作為事業單位新補充人員的人事檔案憑證。
十、紀律與監督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區紀檢、監察、保密部門對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發現并查實,要嚴格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同時,接受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827—5226513 0827--5282361
監督電話:0827—5246198
十一、其他
(一)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訊不暢導
致的相應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三)本次考試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培訓,也不提供輔導資料。
附件:《巴中市巴州區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xls》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