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管城回族區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吸納優秀人才,提升我區整體教育水平,經研究,面向鄭州市招聘教師90名,面向全國引進優秀人才2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1、高級中學教師5名
語文1名、英語1名、地理1名(男)、歷史1名(男)、音樂1名。
2、初級中學教師 10名
語文2名(男1名、女1名)、數學3名(男2名、女1名)、歷史1名、物理2名(男1名、女1名)、政治1名、體育1名(男)。
3、小學教師65名
語文15名(男7名、女8名)、數學15名(男7名、女8名)、英語10名(男4名、女6名)、音樂7名(男2名、女5名)、美術10人(男4名、女6名)、體育8名(男6名、女2名)。
4、幼兒園教師10名。
5、引進優秀人才20名
小學語文5名、小學數學5名、小學英語4名、小學體育3名、小學音樂3名。
二、招聘范圍
2009、2010、2011年計劃內統一招錄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專業對口的畢業生(以畢業證注明專業為準)。
三、招聘方式
實行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四、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2、所學專業和應聘專業一致,并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
3、具有鄭州市(含鄭州各縣、市、區)常住戶口,引進優秀人才的戶口不限。
4、年齡在26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至3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引進優秀人才的年齡必須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體條件
1、高級、初級中學教師
2009年以來計劃內統一招錄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相關專業畢業生。
2、小學教師
2009年以來計劃內統一招錄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相關專業畢業生。
3、幼兒園教師
2009年以來計劃內統一招錄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幼兒師范類畢業生。
4、引進優秀人才
(1)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①近三年省級骨干教師或學科學術技術帶頭人;②近五年省級或地級市級名師;③近三年教學比賽中獲得省級一、二等獎或地級市級一等獎。
(2)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圓滿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因為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3、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原則。
六、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30
報名地點:管城區實驗小學(城東路與城南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西)
報名時需提交應聘者的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需交A4紙復印件一份,同時交驗原件)。報名時填交《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份(報名表從公告下方下載),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二)領取準考證
8月8日,持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內容:測試應試者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教育理論知識、教育法規知識以及教材教法、班級管理、語文基礎知識等。
2、筆試時間:2011年8月9日(具體時間、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3、引進優秀人才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按照招聘崗位數,根據筆試成績分學科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內容另行通知。
(五)體檢
1、體檢人員數量與相應崗位數量相等,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公示;
2、按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空缺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補錄。
(六)聘用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核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管城區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一周。公示無異議人員,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持就業報到證到管城回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聘用人員面向農村學校分配。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由管城回族區教育體育局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加分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下列人員享受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的優惠政策:1、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連續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2、參加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連續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3、參加我省“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連續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4、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兩年以上并連續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5、參加我市“進社區、服務農村”服務期滿連續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
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請于2011年8月3日前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有關證書及委派機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逾期將不再受理。
八、其他事宜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參加招聘,在招聘過程中所留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06:00—23:00),若因招聘工作需要與本人聯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棄權。
3、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低于1:5的比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報考人數過低,招聘名額遞減或取消。
4、未盡事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家政策負責具體解釋和執行。
聯系電話:0371-66219040
管城回族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