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碭山縣政府網和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以及各崗位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事項。
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照3: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七、面試
面試工作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招聘崗位的用人需求,面試分別選擇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和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潛能等。
實際進入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7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70分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碭山縣政府網和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合成: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或專業知識成績)÷2。最終成績:按筆試合成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筆試占60%、面試占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計算公式:最終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0.6+面試成績×0.4)。
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仍相同的按專業知識(職業能力測試)排序)。
九、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碭山縣政府網和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一周。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錄用文件。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二、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碭山縣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碭山縣政府網、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7-8095285(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股)
考務咨詢電話:0557-8095278(縣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7-2265501(縣紀檢監察室)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碭山縣事業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崗位表》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安徽省宿州市碭山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碭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