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新華區教育持續協調發展,解決部分學校教師不足問題,經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70名、幼兒園教師10名,具體崗位設置見附件。現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檢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平頂山戶籍,具有就業報到證且尚未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2、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具有與報考學科、層次相符合的教師資格證;
4、報考幼兒園教師年齡在25歲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小學教師年齡在26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0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報考幼兒園教師者應為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及相近專業 (音樂、舞蹈、美術);
6、身體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所規定的身體條件;
7、服從分配,到農村小學、幼兒園任教;
8、具備教師任職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已在勞動人事部門辦理過招聘錄用手續的人員;
2、曾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有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2012年7月21日,在新華公眾信息網、新華區教育網站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報名地點: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新華區政府大門東30米路南)。
報名要求:
1、應聘者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應聘者須帶戶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未發就業報到證者,可暫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但政審時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A4紙),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張。
3、報名時填寫《新華區2012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及區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
4、學歷確認:采取網上認證辦法,或者提供有河南省學歷畢業證書認定機構的確認證明。
5、根據有關規定,在平頂山市新華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平頂山市新華區任職滿2年(截止時間2012年6月30日)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可享受筆試加5分的政策(如果有多項加分因素,只加一項,不重復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新華區2012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及區幼兒園教師加分申請表》; (2)“大學生村干部”提交平頂山市新華區大學生村干部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 (3)“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6、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聘用崗位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考生可重新填報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