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前,由桂陽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1.資格審查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名單。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或全日制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筆試準考證、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張、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兩份)。非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特別提示:遞補人員筆試分數不得低于第一批按招聘計劃1:2比例公布的資格審查入圍分數線10分(不含10分)。
4.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定為不合格。
(四)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采用試教(上微型課)方式。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擬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5.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
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3.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并形成考察報告。
(七)擇崗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縣教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后由縣人社局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對反映的問題,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
(九)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并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名單確認文件由縣人社局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3.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8年桂陽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之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應聘資格、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并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在我縣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2年內即2018年、2019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資格,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并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7.面試之后,對因放棄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造成空缺的遞補一次,體檢后的各環節不再進行遞補。
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
(一)政策考務咨詢
桂陽縣教育局人事股:0735-4470107;
(二)舉報投訴
中共桂陽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律檢查組:0735-4470133;
桂陽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4469972;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桂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桂陽縣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