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托管移交代課教師定向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編辦關于妥善解決我省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意見》(鄂教人〔2015〕4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結合開發區托管移交代課教師實際情況,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研究同意,2018年計劃面向大王鎮、太子鎮、金海管理區(以下簡稱“兩鎮一區”)及章山街道辦事處托管移交代課教師公開招聘在編公辦教師10名、區聘教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在兩鎮一區及章山街道辦事處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任教,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經開發區教文衛局實名登記在冊且至今在職在崗的托管移交代課教師。其中,在編公辦教師招聘對象為45周歲及以下(1973年1月22日及之后出生)的代課教師。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志愿在農村鄉鎮學校任教,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2、品行端正,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等行為;
3、取得高中(含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和本職工作要求;
5、報考在編公辦教師者,需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區聘教師者,如果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可報名參加考試,但應在三年聘期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崗位。
6、報考在編公辦教師者,需持有開發區計生部門認可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證明;報考區聘教師者,需持有開發區計生部門認可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證明或政策外生育處罰到位證明。有關計生證明的有效日期須為報名資格復審的首日日期及之前。
二、招聘崗位與崗位指標分配
按照“總量控制”原則,根據兩鎮一區小學編制空缺、各專業代課教師人數比例情況設崗,2018年計劃招聘在編公辦教師10人、區聘教師20人,全部安排至兩鎮一區小學任教。具體如下:
1、在編公辦教師(10人):農村小學語文教師崗位5人,農村小學數學教師崗位4人,農村小學英語教師崗位1人。
2、區聘教師(20人):農村小學語文教師崗位10人,農村小學數學教師崗位10人。按45周歲以上與45周歲及以下代課教師的報考人數比例來分配區聘教師崗位指標。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發布
兩鎮一區、章山街辦各學校召開教職工大會進行定向招聘相應事項傳達,公布本次招聘的人數、崗位、條件等,確保相關人員全部知曉,同時招聘事項在黃石市人事考試網進行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初審(2018年5月18日—5月22日)
由兩鎮一區各中心學校及汪仁中心學校組織對本鎮區中小學(幼兒園)報考教師的代課經歷、學歷(必須出具原件,如原件遺失,需出具相關院校簽章的畢業生原始檔案復印件)及教師資格證(暫未取證的,需提供區教文衛局發放的2018年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受理憑證原件)開展初步核定工作,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的內容有異議,可向中心學校舉報,中心學校對舉報人和所反映的代課教師的代課經歷等情況應嚴格保密,對舉報內容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的情況報區教文衛局、區人社局。區教文衛局、區人社局將取消弄虛作假者的報考資格。
公示期滿后,代課經歷、學歷、教師資格證等情況無異議的代課教師,由各中心學校對照代課經歷等相關證明原件進行核實。核實無誤的,由各中心學校分別在擬報考教師的定向招聘報名表和相關證明復印件(一式各三份)上簽字蓋章確認。
2.報名資格復審
復審時間:2018年5月31日—6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復審地點: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大樓二樓2028室,聯系電話:0714—6390938。
考生復審時,本人須攜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開發區代課教師定向招聘報名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接受區教文衛局、區人社局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報名。
3.報名
與資格復審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上交兩張近期一寸免冠標準登記照(藍底白色上衣),報名成功后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辦法、科目及內容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工作擬委托黃石市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區教文衛局、區人社局做好配合工作。
為實現競爭擇優,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崗位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的將通過黃石市人事考試網發布。
筆試科目為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及教育學、心理學。筆試卷面總分為150分,其中專業知識占120分,教育學、心理學占30分。筆試內容為:各專業知識考試內容以開發區現行的初中教材為主,普通高中教材為輔;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內容為黃石地區現行師范院校教材。
(四)考試時間與地點
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五)體檢和考核
在編公辦教師的錄取,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成績并列的,以專業成績高者優先;下同。);區聘教師的錄取,分別按照45周歲以上與45周歲及以下代課教師的筆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體檢人員。
考核對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考核內容主要審查預錄對象的報考條件是否符合公告規定以及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現實表現等情況,其中,預錄對象的學歷、資歷及計劃生育情況由區教文衛局負責審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由區綜治部門負責審核,現實表現情況由考核對象所在中心學校、中學負責審核,各部門必須就審核情況提出明確意見。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再按體檢、考核程序進行。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區教文衛局牽頭負責。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擬招在編公辦教師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辦理編內聘用手續,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用人單位按規定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崗位管理和人員聘用制度,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擬招區聘教師由區人社部門、教育部門按相關規定辦理編外聘用手續,按規定落實薪酬待遇。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根據需要遞補。
四、紀律監督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定向招聘咨詢電話:0714-6390938
違紀違規舉報電話:0714-6398112
五、其它
本公告內容或其它未盡事宜由區教文衛局負責解釋。
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教文衛局
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