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長沙瀏陽市教育局城區中小學教師選調公告
為解決城區新建道吾學校和因控制大班額、城區中小學擴班的教師需求,經市教育局、市編委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報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瀏陽市教育系統公開選調在編教師60名到城區部分中小學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無違反師德師風行為。
2.具備瀏陽市教育系統正式事業編制身份三年及以上(定向培養的免費師范生教師,要求工作時間達到或超過協議中規定的服務期限)。
3.在我市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城區四所初級中學(瀏陽河、集里、荷花、關口)轄區內在編教師不納入選調范圍。
5.通過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后,在原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教師不納入選調范圍。
(二)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對象須為我市在編在崗三年及以上的中小學教師。
2.年齡:45周歲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3.學歷及專業
(1)初中教師要求具有國家承認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專業對口,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且具備近三年至少從教所報學科一學年的經歷;
(2)小學教師要求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須專業對口,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且具備近三年至少從教所報學科一學年的經歷;
(3)中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教師須專業對口(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認定學科與申報崗位學科要求均一致)。
4.普通話
普通話達二級乙等或以上,其中報考語文、英語、音樂專業須二級甲等及以上。
5.教師資格證
必須取得對應等級及以上等級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的要求具有小學、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
3.選調人員異動后的崗位聘用等級,由調入單位根據本單位崗位競聘方案、崗位結構空缺情況和教師任教崗位初定,并按原辦理崗位設置的程序和要求報市人社部門審核批準。若調入單位相應崗位職數不足,將降低選調人員崗位聘任,即實行“高職低聘”。
十二、報考咨詢
考務咨詢電話:
0731—83682052(瀏陽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監督舉報電話:
0731-83682013(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
瀏陽市教育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