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考一科,科目為教育類,不指定教材。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時間:3月16日14:00—16:30教育類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其中招聘計劃為1-9人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計劃為10人及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二)面試
面試工作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
面試方案與筆試成績同步在青島城陽政務網(http://www.chengyang.gov.cn)上公布。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部分崗位增加技能測試(詳見《計劃表》)。面試主要考察教師職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專業水平及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教學思想和專業技能等方面。具體內容根據專業和職位特點確定。有關面試具體事宜詳見青島城陽政務網(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布的面試方案。面試成績在每個崗位或每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四、成績核算
本簡章所有招聘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有技能測試的崗位說課占30%、技能測試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體檢
根據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的,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招聘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招聘單位負責按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和體檢。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經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組織擬聘用人員根據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選崗,選崗工作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嚴格按照備案的選崗工作方案組織實施。選崗工作結束后,連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等原始材料,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聘用學校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制教師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務期制度,在城陽區教育系統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
對教師資格證有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需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交符合崗位條件的教師資格證,招聘單位將統一安排時間進行驗印,不能按時提供或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取消或核減計劃、面試方案、現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事宜、考察、體檢和公示等信息均在青島城陽政務網(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有關筆試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
3.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監督電話:0532-58659705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計劃表》)
請在工作時間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撥打以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