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簽約
1.確定為擬體檢、考核對象的應聘人員,在浙江大學當場簽約,并提交就業協議書。
2.簽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報名當天通知為準。
3.逾期不到,視作放棄。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一次),遞補人員另行通知,如遞補人員再放棄簽約的則取消該招聘崗位。
4.完成簽約的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結束后統一簽訂《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四)體檢、考核
簽約人員由市教育局另行安排時間組織體檢、考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擬錄用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的,解除協議,退還就業協議書。
(五)公示擬聘用名單
體檢、考核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鄉智慧教育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放棄的,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本次招聘的錄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統一在2019年8月份辦理報到和聘用手續。未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2.本次招聘,每位報考對象限報一個崗位。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
3.擬錄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截止2019年9月30日仍未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4.錄用聘任后執行服務期制度,在招聘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5.被錄用人員試用期或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6.被錄用后一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桐鄉市教育局、桐鄉市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桐鄉市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六、聯系方式
1.招聘咨詢電話
桐鄉市教育局人事科 電話:0573-88021571。
2.監督投拆電話
桐鄉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電話:0573-89398137;
桐鄉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電話:0573-8938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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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桐鄉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