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現場資格復審
1.綜合素質評估通過的人員自行攜帶現場資格復審所需的相關材料(見附件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2.時間:預計在2020年3月6日,9:00-12:00,14:00—17:00(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地點: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者憑身份證、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材料,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復審不合格。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現場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心理素質測試。如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復審,將按綜合素質評估結果排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五)心理素質測試
時間:預計與現場資格復審同日進行(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心理素質評測的結果僅供聘用單位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參加了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方可進入說課/試教。
(六)說課/試教
時間:預計在2020年3月7—15日(具體時間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說課/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說課/試教成績當場公布。
根據說課/試教成績高低,各職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名單于說課/試教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七)筆試
筆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時間:初定在3月21日上午,具體以聘用單位通知為準。
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
按照說課/試教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說課/試教成績、筆試成績排序確定。
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博士學位或報考職位相對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不參加筆試,其說課/試教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布。
(八)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九)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采用調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十)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zedu.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報考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的職位情況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通過說課/試教、具備參加筆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筆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以及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三)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則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四)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五)關于各招聘職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6:30撥打附件中聘用單位的電話進行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83126088,廣州市教育局監督電話: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教育局。
附件:
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第四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doc
廣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4日
學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試費、報名費,請仔細斟酌,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