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采用現場講課方式進行(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如出現小數,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結束后,面試實施方案在面試開始前一周通過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臨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網站公布。面試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參加筆試人數達到面試比例的,按各崗位招聘計劃3∶1的比例以及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各崗位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筆試末位成績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控制線者進入面試。
4.確定成績
按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最終成績(面試缺考、違紀及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計算最終成績)。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名單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及應聘人員最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各崗位招聘計劃末位成績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采用加試面試的方式競聘。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擬聘用人員持相關證件和材料于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提交考察材料,具體時間及地點以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臨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網站通知為準。
資格復審及考察主要通過審核有關證件、材料、查閱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嚴格按照中組部《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認真審查擬聘用人員檔案,凡發現檔案涂改、相關證件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相關證件材料的,按自愿放棄對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條件須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取得為準,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取得的視為未取得或不具備相關條件。資格復審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同崗位最終成績依序等額遞補。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
體檢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取消聘用資格,按同崗位最終成績依序等額遞補。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同崗位最終成績依序等額遞補。
(七)公示
資格復審、考察及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臨夏州教育信息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出現自愿放棄招聘資格人員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對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問題的,經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審批、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州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通知聘用,各用人單位組織為期一周的崗前培訓,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實施崗位聘用、兌現相應待遇,并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一經聘用,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調離招聘崗位。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具體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在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臨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網站發布,州教育局擁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四)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七、組織實施及監督
本次招聘在2019年臨夏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州人社局牽頭,州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全程指導,州紀委監委派駐州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過程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告、面試實施方案、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等有關信息將及時在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臨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
州紀委監委派駐州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930-622568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策咨詢電話:
臨夏州教育局辦公室0930-6218074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19年臨夏州各級各類學校第三批公開招聘學科教師計劃表.xls
學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試費、報名費,請仔細斟酌,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