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當地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材料;專利、科研成果以及獲獎情況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
3.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設立資格審查監督舉報電話:0470-8117206,8116623。
(五)人崗相適評估
人崗相適評估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教育系統、衛生健康系統人崗相適評估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評估主要采取綜合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等方式,評估結果報引進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六)檔案審核和政審考察
1.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評估結果中上報人員的人事檔案進行審核。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1:1比例進行政審、考察后,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擬引進人員名單,上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七)體檢和引進
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擬引進人員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從本崗位差額人選中擇優遞補。
2.通過海拉爾區人民政府網等媒體對擬引進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用人單位辦理人才引進手續。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后由用人單位作出是否引進的結論后,報領導小組審批。
(八)補充引進
人才引進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符合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的前提下,從其他崗位差額人選中擇優補充引進。
(九)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引進人才進行轉正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
(十)服務期制度
引進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調離海拉爾區(教育、衛生系統引進人員不得調離本系統)。未滿服務期調離人員,要支付一定數額違約金,不得再次參加海拉爾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
三、紀律監督
本次事業單位專業人才引進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一經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按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引才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定的立即取消資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海拉爾區2020年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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