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教育局2011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市教育局直屬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幼兒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集中統一考試及考核,并按程序審批聘用。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樺甸市實驗幼兒園和第二實驗幼兒園幼兒教師4名(詳見《公開招聘崗位表》) 。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全日制中等幼兒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全日制中等幼兒師范學校的往屆畢業生,需經進修達到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30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教師資格證,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攜帶本人畢業證、畢業生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張,報名費每人95元。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1日至12日(每日上午9:00時至下午16:00時)。
報名地點:樺甸市教育局人事科
筆試時間:2011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3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
筆試成績8月16日在樺甸市教育信息網公布。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432-66222586
五、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教學活動三部分組成。
1、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和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在60分及格線上按擬招聘人數1:3比例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包括技能測試,項目為彈、唱、跳、畫、講,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進入教學活動設計環節。
3、教學活動: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進入總分核算。
4、賦分:總分=筆試(30%)+面試(40%)+教學活動(30%)。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體檢
由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和《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執行。
八、聘用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對擬聘人員,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九、審批及鑒證
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審定后,按程序辦理進入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進行合同鑒證。
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