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社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一)筆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百分制后與加分分值累加計算,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合格線為5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及聘用對象。
全省統一筆試,筆試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僅考教育綜合知識者以“教育綜合知識”成績作為筆試原始成績。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泉港區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人選,開展體檢、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綜合成績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皆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辦理證明。在泉港區公辦學校連續任教2年及以上的編外合同教師還需提供任教學校出具的證明(需經校長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資格復審時,如遇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考生自負全責。
資格復審的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泉港區人民政府網站相關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符合報考條件的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屬于在職人員的,應于體檢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但可先參與選崗,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泉港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先由第一輪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再由補充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選崗后的任教學段及校區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經區人社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報考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生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綜合成績合格線及以上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仍有空缺的,進行補充招聘。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泉港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招聘后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泉港區人民政府網站相關信息。
(二)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本區。
(三)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區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以及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87991016,0595-87989766。
(五)未盡事宜由泉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87971078、0595-87790188。
附件:2020年泉州市泉港區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中共泉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泉港區教育局
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