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
①筆試采用100分制,筆試范圍為該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該成績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地點:浙江省遂昌中學(浙江省遂昌縣妙高街道園丁路18號);
②面試采用上課和面談兩個環節,上課內容由評委從高中教學內容中選擇三個題目抽簽決定。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上課和面談各占面試成績的70%和30%。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有關情況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由招聘單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能報到又不能說明情況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1年7月30日前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設置最低服務期限,被聘用人員在遂昌縣最低服務期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關于完善遂昌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的若干規定》(縣組通〔2014〕5號)相關規定辦理,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遂昌中學共同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遂昌中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科0578-8520351、8520352
遂昌中學0578-8198216、8198235
監督電話:遂昌中學紀委0578-8198238
報名時請按以下順序提供材料并裝訂:1.報名表;2.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書
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
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遂昌中學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