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察考核
人事處以外調、函調、約談等多種形式對擬考察人員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專業、年齡、行業經歷等進行綜合考察。對于35周歲及以下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學崗位的,學院一般安排為期20個工作日的業務實習、考核;考察對象實習期考核同時作為對其業務能力考核的依據。考察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實習或實習期間嚴重違反學院相關規章制度,考核結果可視為不合格,招聘單位可不予聘用。
8.公示
人事處對體檢、考核合格的考察人員在學院網站和省人保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9.報批、報備
人事處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結果的公示人員,向主管部門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報批、報備。
10.辦理錄用手續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進人員批復意見,人事處按相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六、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根據事業單位相關規定給予工資福利待遇。
學院確認的高層次或緊缺專業人才,可另行享受相應待遇,有關辦法依照《浙江旅游職業學院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辦法》(見學院網站)執行。
七、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人事處反映(0571-85211755),以便及時糾正。
2.招聘條件所指的“工作經歷”為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經歷,并具有可供查證的勞動合同、社保基金繳納或類似證明。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3.教師崗位招聘條件中所指的“優先”,是指在符合該條件的應聘人數滿足招聘單位組織考試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再邀請不具備此類條件的應聘者參與考試。
4.應聘者如系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時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至少必須保證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該項證明材料,否則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5.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學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八、聯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浙江旅游職業學院人事處(郵編:311231)
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86-571-82863615
監督電話:+86-571-83686945(學校紀委)
學院主頁:www.tourzj.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旅游職業學院2020年教學(特崗)崗位招聘計劃.xlsx
附件2:浙江旅游職業學院2020年教學崗位招聘各崗位專業能力測試信息.doc
浙江旅游職業學院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