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2020年教師招聘公告【80人】報名時間為4月28日-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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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結合事業單位工作需求,現將2020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80人(市直院校22人,縣(市、區)58人)。其中肅州區10人,金塔縣7人,玉門市8人,瓜州縣18人,敦煌市11人,肅北縣2人,阿克塞縣2人。具體計劃詳見《酒泉市2020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二、招聘范圍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就業報到證報到有效期,即畢業兩年內。如:2018年7月畢業,有效期為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崗位簡表中年齡均為周歲,如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生30周歲以下,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畢業生須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僅取得畢業證而未取得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3.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必須為全日制,且本碩專業一致。因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無就業報到證,擇業期按碩士學位證取得時間為準。
5.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崗位簡表》,考生所學專業與《崗位簡表》所列目錄有出入的,以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給出的標準為準。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畢業時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
3.受到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4.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5.畢業證書上標明的專業與招聘專業不一致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
8.體檢不合格的。
9.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組織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牽頭,市教育局會同各縣(市、區)按賦予的職責分工負責。參與招聘的各縣(市、區)分別成立招聘工作組,具體負責本縣(市、區)的招聘工作,市直由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組,負責市直院校的招聘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1.登錄注冊。應聘人員登錄酒泉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網址為http://jyj.jiuquan.gov.cn/)進行實名注冊,注冊后,報考人員擁有獨立的賬號密碼,用于登錄報名系統。
2.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用自己的賬號登錄報名系統后,按照系統提示填報個人相關信息資料,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申請,報名申請審查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慎重選擇報考崗位,每個應聘人員可填報2個崗位。
3.報名時間。2020年4月28日至5月9日。報名時間截止后,網上報名平臺關閉,不再受理在線報名、信息維護、崗位更改等信息。
4.資格初審。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聘工作組分別組織進行,按照“誰用人、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各招聘工作組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者提交的申請和相關材料在報名結束三日內審查完畢,并將初審結果名單于5月14日中午12:00前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市教育局網站公布通過初審人員名單。
5.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于5月18日后可登錄酒泉市教育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二)資格復審與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在現場進行,在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招聘工作組具體實施。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交以下資料:
應屆(2020屆)畢業生提交身份證,教師(執業)資格證(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筆試成績單)和普通話等級證,就業協議書,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自薦材料等。往屆畢業生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執業)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就業報到證,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自薦材料等。所有證件材料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招聘結束前因本人不愿參加應聘而領取就業協議書和就業報到證的,應聘人員要簽訂放棄報考承諾書。
1.資格復審。各招聘工作組對資格初審進入擬招聘范圍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復審。復審時,應根據擬招聘人員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與應聘人員面談,核實有關證書,了解所學課程、專業方向、學術背景、興趣特長、就業意愿,征詢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意見,核查在校期間的表現。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向應聘人員告知并說明理由。
2.成績核查。采取查看核實報名人員所提交的由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的方式進行,學業課程成績均為合格的全部進入面試環節,與招聘崗位對應專業課成績出現補考或其他專業課成績出現兩次及以上補考的,不論補考成績是否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因參加各類比賽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部分學業課程補考的,以補考成績為準,同時提供參加補考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