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試
本次引聘考試主要采取現場評審、結構化面試、專業測試、試教(或說課)、“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若同一職位(非高層次職位)報名合格人數超過30人的,該職位的考生將依次進行筆試、面試,反之則只面試。
(一)報考碩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職稱)層次職位或報考職位表中備注有“高層次職位”的,該職位不設開考比例數。
(二)報考本科層次職位的人員,引聘職位計劃數與報名合格實際人數的比例低于1:3的,由“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該職位是否調減或取消。
(三)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1.采取筆試、面試招聘職位的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采取只面試招聘職位的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四)根據需要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系應屆畢業生的,單位和考生可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書”該協議書由考生自備);系往屆畢業生的,單位與考生可簽訂《聘用意向性協議書》(引聘單位提供)。
(五)本次報名結果、職位調減及開考情況,以及考試的具體方式、內容、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或公告。
八、體檢
體檢人選從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實際招聘職位人數等額(1:1比例)確定。同一職位合格考生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另作筆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的考生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政策及規定執行,在指定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做出體檢結論(體檢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考試結束即進入體檢環節,因本人放棄或其他原因造成引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九、考察
根據有關規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考察對象為本次引聘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考察、與被考察對象交流等方式進行。在職人員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工作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為不合格:
(一)不符合本次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
(二)在規定時間期限內,沒有提供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等),或在規定時間前未能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
(三)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名時未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屬于隱瞞其身份騙取應聘資格的;
(四)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人事部令第6號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五)其他經德江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審批
(一)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德江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二)公示期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報聘用審批表、考察情況表并附相關考察材料,經德江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報銅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三)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一年)。
十一、工作紀律
本次引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引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引聘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二、其他
本簡章由中共德江縣委組織部和德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德江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
0856—8532223中共德江縣委組織部
0856—8523073德江縣人社局
0856—8521107德江縣衛健局
監督電話:
0856—8532126德江縣紀委(監委)
附表:
2.《2020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引聘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xls
德江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