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學校將以電話或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參加考試,視為自動放棄。
(一)資格復審
學校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證明)以及成績單原件、復印件各1份,非應屆畢業生(含上年畢業但尚未就業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國(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3.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發表論文、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
(二)考試程序
考試程序分為試講和面試兩部分:
1.試講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教學效果)、知識結構、語言表達等。試講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5分。試講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背景、崗位適配性、邏輯思辨與溝通能力、職業道德及崗位認知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75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3.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滿分為100分。報考崗位綜合成績計算方法: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醫院為學校指定醫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出現人選缺額時,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學校組織考察,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
五、公示
學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學校根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3年(含)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員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遞補。
七、招聘咨詢與監督
咨詢電話:0519-88510066
監督舉報電話:0519-88510051
八、本公告由常州工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1.2020年常州工學院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xls
常州工學院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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