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困難狀況佐證材料。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特困人員高校畢業生由公共服務網通過大數據比對自動審核,系統顯現“校驗通過”的報名人員不需要上傳材料。“校驗不通過”但認為自己屬于上述困難狀況的報名人員,需上傳佐證材料,由報考崗位所在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三支一扶”辦人工審核。未按要求在報名時間內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的,視為不屬于困難狀況。人工審核須提供相關材料有:
(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加蓋所在縣(市、區)扶貧部門公章的本人家庭《扶貧手冊》或所在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經年審的本人家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若本人不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內,還需提供所在家庭戶口簿)或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特困人員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優先派遣佐證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殘疾高校畢業生報名人員,請上傳《退役大學生士兵證》《殘疾人證》作為同等條件下優先派遣依據。獲得院(系)、校級及以上表彰的報名人員,請上傳表彰證書作為確定招募人選參閱材料。
四、審查考核
(一)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資格審查和考核評分工作,委托報名畢業生所在高校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報名審核辦法》(另行公告,下同)開展。
(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資格審查工作,由報名崗位所在設區市“三支一扶”辦和報名人員畢業院校共同負責。考核評分工作,由畢業生本人協助畢業學校的院(系)開展,具體詳見《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報名審核辦法》。
報名人員應及時關注公共服務網反饋的資格審查信息,在規定時間內修改完善后提交。
五、相關要求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省內外高校畢業生報名審核辦法,嚴格按照招募崗位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進行報名。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報名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未盡事宜,可向所在院校、各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咨詢。
技術問題咨詢電話:0591-87540939
附件: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