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
在職教師考核采用面試、面談等形式進行。考核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考核滿分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考核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其他報考對象考核分筆試、面試兩部分進行,試題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制作。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統一考核小學學科內容。
1.筆試。筆試科目考1門。
筆試內容:招聘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內容。
筆試時間、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招考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報考須知、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可上網查詢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面試前,要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的比例確定復審對象。其中,招聘計劃在2名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前3天,若有報名人員書面申請放棄的、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可在本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和面試須知。
3.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課堂教學能力和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養。文化課崗位面試采用試講的形式,音樂、體育、美術崗位面試采用試講和專業技能考核相結合的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并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體檢和考察由臨安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經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安政府信息公開網、臨安人才網、臨安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期內無異議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與所在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服務期須滿5年(含試用期)。選崗確定具體學校的辦法為:擬聘用人員按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名次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即第一名先選擇聘用學校,第二名在余下聘用學校中選擇,以此類推。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若筆試、面試成績一樣,抽簽決定名次。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擬聘用人員,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本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以上情況不再作遞補。
四、待遇政策
(一)在職教師引進政策
1111
(二)高校畢業生引進政策
111
五、其它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各個環節,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2.戶籍遷入時間為2020年5月28日之前。社會人員持戶籍遷移證的也可以報考,但須于2020年6月3日前辦好相應落戶手續。
3.招聘崗位有教師資格要求的,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所注明的考試類別報考對應的學科。資格證上沒有注明學科的,根據呈報的學歷專業報考對應的學科。小學教育專業的畢業生可報考小學語文或小學數學,小學教育專業有明確方向的,只可報考該方向的小學學科。物理、化學和生物的可以報考科學學科。持有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者可以報考初中或小學相應學科崗位,反之不能報考。持職業高中類教師資格證者不得報考普通中小學崗位。
4.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屬于“先上崗、再考證”的報考人員經招考聘用后,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專業(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聘用學校予以解聘處理。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規定執行,對本規定所列違紀違規行為并給予相應處理的人員,通報其所在的單位并向社會公布其相關信息。
6.考察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計入誠信檔案庫。
7.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將通過臨安政府信息公開網(http://www.linan.gov.cn)“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板塊、臨安人才網(http://www.larcw.com)、臨安教育網(http://www.linan.gov.cn/jyj)、臨安教育微信公眾號同步發布。準考證打印、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通知等相關招聘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臨安教育網和臨安教育微信公眾號,逾期責任自負。
8.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杭州市臨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571—63721958、19906512386
政策咨詢電話:0571—63805979、63721938
監督電話:0571—63926061、63723364
杭州市臨安區教育局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