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網上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中,可能有因信息不詳細而出現誤審的情況,請一定確認個人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年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如果現場資格審查時,發現相關信息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將不發放筆試準考證。請相關人員認真核對崗位招聘信息,妥善安排個人應聘行程。
(3)應聘者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查實資格不符,隨即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由我校具體組織實施。應聘者登錄學校人事處網站查詢相關考試信息。
1.筆試。筆試滿分100分,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評競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
(1)筆試內容:專任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職業能力測試)和輔導員專業基礎知識。
(2)筆試考試時間:公布網上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時另行通知。
(3)筆試考試地點:河南工學院(河南省新鄉市平原路699號)(詳見準考證)。
(4)筆試要求:考生憑資格審查時領取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可以交卷離場。
(5)筆試成績將在河南工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hait.edu.cn)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2.面試。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詳見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hait.edu.cn)。
面試時,招聘崗位人數與到場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繼續招聘,并將變動情況及時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1)面試簽到抽簽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各崗位面試地點在簽到抽簽時現場通知。
(3)面試內容和形式
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a.專任教師(體育教學除外)崗位
面試分為自我介紹、試講與答辯環節。自我介紹時不能提及姓名,時間不超過2分鐘;試講環節應聘者按照自己申報的專業崗位,準備試講題目(內容必須與申報崗位的專業方向一致),試講用板書講解;答辯環節評委隨機提問。面試時間20—30分鐘。
設計學(數字媒體藝術)、工業設計(機械工程)崗位還須加試實踐操作,實踐操作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實踐操作考核于面試當天下午進行。
b.專任教師體育教學、運動訓練崗位
面試分為自我介紹、技能表現及教學組織、隨機提問環節。自我介紹時不能提及姓名,時間不超過2分鐘;技能表現及教學組織,考核所報崗位運動項目主項、兼項(備選項目中選擇兩項,兼項事宜另行通知)技術技能水平和教學組織能力。面試時間20—30分鐘。
c.兼職輔導員崗位
面試分為自我介紹、抽題答辯環節。自我介紹時不能提及姓名,時間不超過2分鐘;抽題答辯環節,根據自己所抽題目組織語言解答并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時間15—20分鐘。
(4)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并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成績及排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應聘考生總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人事處組織實施,體檢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考試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體檢人員名單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如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可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考察采取檔案審查、信函或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考察核實取消應聘資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學校研究通過后,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與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員均為合同制(人事代理)人員,不列入學校正式事業編制,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簽訂聘用合同,其個人檔案由學校委托新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中代理。
(二)被聘用人員待遇按照學校合同制人員聘用與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其社會保險由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政策咨詢與監督
(一)我校人事處負責此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373—3691057。
聯系人:郭老師、張老師。
通訊地址:新鄉市平原路(東段)699號河南工學院人事處。
(二)學校監察部門將負責整個合同制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取得應聘資格,或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監督電話:0373-369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