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講方式:試講主要是考評報考人員的專業素質、潛在能力及崗位的適應性。專家評審組將從教態、學術水平和教學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試講時間35-40分鐘。
2.試講分數:滿分為100分,劃定試講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程序,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3.試講內容、時間、地點及其它事項:另行公布。
(四)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試講成績出現第二名并列的情況,并列第二名的考生加試一場試講,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1名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委黨校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復查核實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組(兩人以上組成)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報考人員中,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試講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校委會研究后初定擬聘用人員,并會同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招聘情況提交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松縣政府網、宿松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宿松縣人事考試培訓網公示7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聘用
(1)擬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囯務院令第652號)等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約定最低服務期限3年。
(2)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果排除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不能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對在報名或考試中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依據人社部《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63號)規定,將給子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招聘按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在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委黨校具體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全程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
中共宿松縣委黨校聯系電話:辦公室:0556-7821787吳主任:18155672285
宿松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556-7849317尹股長
附件:中共宿松縣委黨校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xlsx
中共宿松縣委黨校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