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博士配偶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博士配偶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下的,享受人事代理人員同等待遇。要求解決配偶工作的,服務期延長至16年;不要求解決配偶工作的,安家費在同類博士研究生的基礎上再提高8萬元。
7、幫助解決子女小學和初中入學事宜。
8、符合條件人員來校考察可報銷一次往返路費及住宿費用。
三、發放辦法
(一)安家費、購房補貼、科研啟動費發放辦法
1、安家費:檔案到校,且協議簽定后,一次性全額發放。
2、購房補貼:申請學校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的博士,在協議服務期內免費居住,協議服務期滿后,繼續在校工作,可以長期居住,在未入住學校免費提供的住房之前,可享受《南陽理工學院引進人才房租補貼暫行辦法》規定的1200元/月租房補貼;申請購房補貼的博士,可以憑購房合同申請一次性發放,協議服務期內不再享受學校提供的其它住房政策。
3、科研啟動費:以科研項目為支撐,按照學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二)夫妻雙方同為博士研究生,分別提供安家費、購房補貼和科研啟動費。若申請學校提供住房,只能享受一套。
四、招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