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八、體檢
擬聘人員到校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執行人社部、衛生部聯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依次遞補。
九、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云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經單位紀檢和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人社部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辦理聘用手續后,若在工作期間發現實際情況與應聘時所填寫情況不符的,學校有權與其解除聘用關系,終止人事關系,并作下編下冊處理。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員,涉及承擔班主任、兼職輔導員等學生工作任務,以及參加駐村扶貧、支教等工作,必須服從學校和各具體用人單位的安排。
十、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招聘紀律
(一)招聘單位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并按國家和我省法規進行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和招聘單位,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學校紀檢監察機關對公開招聘工作履行專責監督職責,對相關程度及職能監督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受理職能部門移交的違紀問題。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云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名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應聘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名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鄭重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應聘人員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應聘,否則成績無效,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各應聘人員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十三、未盡事宜由云南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5941536、65941528;
(二)監督電話:0871-65910376;
(三)網址:http://rsc.ynnu.edu.cn
云南師范大學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