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將公費師范畢業生在校期間的表現和學業成績納入考察內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業成績等方面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未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
(二)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公費師范生承擔。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縣招聘主管部門同意,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擬聘用人員公示前,因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一)考察和體檢均合格且應聘資格經復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同一崗位中按“高分先選”的原則依次選擇具體工作崗位,成績相同的,現場抽簽確定擇崗順序。工作崗位一經選擇,不再進行變更,對不服從選擇的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擬聘用人員確定具體工作崗位后,報請縣政府批準,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約定最低服務期為六年。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先上崗、再考證”的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解除《山東省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紀律監督
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實行招聘范圍條件、崗位、程序、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五公開”。對違反招聘規定以及被實名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八、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平原縣人民政府網站(鄉鎮部門—平原縣教育和體育局公告公示欄)發布的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按照《2020年德州市公開招聘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面試、試講防疫要求》做好防疫準備,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電子健康碼查驗及體溫監測等工作,避免人員聚集。拒不配合的,取消面試資格。
咨詢電話:0534-4216036,李老師13589908887
監督電話:0534-4256611
附件:
1.2020年平原縣公開招聘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表.doc
2.2020年平原縣公開招聘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報名表.doc
3.2020年德州市公開招聘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面試、試講防疫要求.docx
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原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