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人員名單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對外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由通州灣示范區組織人事部門會同通州灣示范區社會管理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3.復審要求。
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復審有關材料要求如下:
2020年應屆畢業生及2018、2019屆畢業擇業期內未未就業的人員須提供本人①身份證;②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學習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生及2018、2019屆擇業期內未就業的人員暫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2018、2019屆畢業擇業期內未就業人員以應屆生身份報考的,需現場簽署未就業承諾書;⑤2018、2019屆畢業擇業期未就業人員以應屆生身份報考的,需現場簽署未就業承諾書;⑥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①身份證;②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④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4.資格復審遞補。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通州灣示范區社會管理保障局陳述申辯。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未能提供相關證明、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同分的一同進入)。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通州灣示范區網(tzw.nantong.gov.cn)公告。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通州灣示范區網(tzw.nantong.gov.cn)公布)。
2.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形式和內容:報考音樂、美術、體育和信息技術學科教師崗位的面試由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組成,按模擬上課成績占40%和技能測試成績占60%計算面試成績。技能測試內容為:(1)音樂崗位:聲樂、舞蹈、即興伴奏和音樂特長展示等;(2)美術崗位:人物速寫、水粉靜物、書法和美術特長展示等;(3)體育崗位:排球、籃球、足球、田徑和體育特長展示等;(4)信息技術:電腦操作、故障診斷和修復等。
其他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模擬上課的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學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課題。
4.面試成績。面試以百分制計算,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本次招聘所有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
五、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若面試得分仍相同,報考音樂、美術專業的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在前,其它崗位則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并在通州灣示范區網站公告。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通州灣示范區社會管理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六、公示和聘用
1.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nantong.gov.cn)、通州灣示范區網(tzw.nantong.gov.cn)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由通州灣示范區社會管理保障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場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通州灣示范區組織人事部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兩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4.根據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和今年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相關精神,對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畢業未就業人員的擬聘用人員,須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招聘單位將依法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末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遞補。若面試得分仍相同,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學科教師崗位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其他崗位則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進入: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七、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通州灣示范區事業單位(教育)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八、本《公告》由通州灣示范區組織人事局和通州灣社會管理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1680388、81680059;
監督舉報:0513-81680036。
附件:1.《通州灣示范區事業單位(教育)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2. 通州灣示范區事業單位(教育)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考生承諾書.docx
通州灣示范區組織人事局
通州灣示范區社會管理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