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瀘縣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生證以及學習經歷)、職稱資格證和招聘崗位條件所要求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張。
4、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進行。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核
根據報名情況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適時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核。考核重點了解應聘者的現實表現、業務能力及專業水平;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考察應聘者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的情況。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辦理相關占編聘用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按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要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各學校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滿前未取得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瀘縣教育局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瀘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