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時間及方法
(一)筆試
考生按照準考證規定的筆試地點和具體要求,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1.筆試時間:7月20日
專業課:8:30—10:30
教育理論:11:00—12:0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試科目:專業課和教育理論兩科。
專業課考試內容為高中階段本學科的理論知識,滿分為120分。
教育理論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教(全部為選擇題),滿分為80分。
各學校報考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3)。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不高于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凡因報考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空缺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報考同一崗位末位入圍者成績并列的,均可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滿分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報學科必需的基本技能,12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按1:1比例記入考生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和考核
1.根據報考同崗位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筆試成績也相同者,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采取函調方式進行。
3.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出現空缺崗位,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及時予以公示。
(五)錄取與公示
公開招聘的教師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師5年內不得提出調動申請。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七、其他說明
1.本次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將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在盤錦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實時發布,請考生一定要隨時留意網站發布的通知信息,確保所填報聯系方式設備的暢通。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訊設備不暢導致招聘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其后果皆由考生本人負責。
4.未盡事宜由盤錦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27-28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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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